河流与湖(库)监测有何异同
1.采样点位的确定
河流监测断面上的采样垂线数见表1,各垂线上的采样点数见表2。湖(库)监测垂线上的采样点的布设见表3。
2.监测时间与频次
河流与湖(库)均每月监测一次,监测时间为每月1-10日。
3.监测项目
河流监测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表1中除总氮外的23项基本项目(即:水温、pH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铜、锌、氟化物、硒、砷、汞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氰化物、挥发酚、石油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硫化物、粪大肠菌群),以及流量、电导率。
湖库增测透明度、总氮、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。
4.水质评价指标及标准
根据《关于印发<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环办[2011]22号文)的要求,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(GB3838-2002)》表1中除水温、总氮、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。即:pH值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铜、锌、氟化物、硒、砷、汞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氰化物、挥发酚、石油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。总氮、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(河流总氮除外)。水温仅作为参考指标。
湖泊和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:叶绿素a、总磷、总氮、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共5项。
水质评价标准执行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(GB3838-2002)》,按Ⅰ类~劣Ⅴ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。
5.水质评价方法
1、河流水质评价
(1)断面水质评价
河流断面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,即根据评价时段内该断面参评的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。描述断面的水质类别时,使用“符合”或“劣于”等词语。断面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4。
(2)河流、流域(水系)水质评价
河流、流域(水系)水质评价:当河流、流域(水系)的断面总数少于5个时,计算河流、流域(水系)所有断面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,然后按照“断面水质评价”方法评价,并按表4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类别和水质状况。
当河流、流域(水系)的断面总数在5个(含5个)以上时,采用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,即根据评价河流、流域(水系)中各水质类别的断面数占河流、流域(水系)所有评价断面总数的百分比来评价其水质状况。河流、流域(水系)的断面总数在5个(含5个)以上时不作平均水质类别的评价。如果所有断面水质均为Ⅲ类,整体水质为“良好”。
河流、流域(水系)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5。
2、湖(库)水质评价
(1)湖泊、水库单个点位的水质评价,按照“断面水质评价”方法进行。
(2)当一个湖泊、水库有多个监测点位时,计算湖泊、水库多个点位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,然后按照“断面水质评价”方法评价。
(3)湖泊、水库多次监测结果的水质评价,先按时间序列计算湖泊、水库各个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,再按空间序列计算湖泊、水库所有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,然后按照“断面水质评价”方法评价。
(4)对于大型湖泊、水库,亦可分不同的湖(库)区进行水质评价。
(5)河流型水库按照河流水质评价方法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