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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
“水是生命之源、生产之要、生态之基。”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、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,是最重要的水源,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。
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,落实属地责任,健全长效机制,12月11日,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要求建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的省、市、县、乡“四级河长体系”,确认了六方面的主要任务:加强水资源保护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加强水污染防治、加强水环境治理、加强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。
《意见》对河湖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在其指导下,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福建、浙江等地纷纷推出了地方性“河长制”《实施细则》和《实施办法》,打响了污染防治、河道治理、建立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的攻坚战。
1.2河道治理与长效监管
河道治理是“河长制”的重要工作内容,上海市《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》中,提出了2017年底,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,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,水域面积只增不减,水质有效提升;到2020年,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(劣于Ⅴ类)水体,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到78%,河湖水面率达到10.1%的工作目标。
●水产养殖水质环境监测;
●突发性污染事件监测和预警。水质监测浮标
●具有警示灯标,有效提醒过往船只,防止碰撞;
●具有固定及回收系统,可根据水下不同情况选择不同形式的锚和抛锚方式。
4.1.硬件方案
通过有线/GPRS无线模块实时传输给PC的上位机软件,做到了远程监测而不必一直监控触摸屏,节省了人力物力。
移动端显示
通过有线/GPRS无线模块实时传输给移动设备上,做到了远程监测而不必一直监控触摸屏,节省了人力物力。
1.方案特点